在任何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10日每天9时至15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001)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考察工作由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负责,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计算成绩时,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成绩相同的,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研究决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进行体检、考察。
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公示期为7天,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遵守纪律。
从高分到低分,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确定并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 (六)公示与聘用